消防備用發電機如何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的要求?
江蘇中動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 2018-04-16
消防備用發電機如何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的要求?
根據注冊消防師
消防備用電源,柴油
發電機房的防火防爆的要求:
1.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二層,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需要設置在建筑內的柴油設備或柴油儲罐,柴油的閃點不應低于60°。
2.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3,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發電機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4.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5.應設置與柴油發電機容量和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設置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進入建筑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2)儲油間的油箱應密閉且應設置通向室外的通氣管,通氣管應設置帶阻火器的呼吸閥,油箱的下部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燃氣供給管道的敷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的規定。
當地區供電條件不能滿足消防一級負荷和二級負荷的供電可靠性要求時,就要考慮設置消防備用
柴油發電機組以滿足供電要求,但并不是所有的機組都能用作消防備用柴油發電機組。
自備應急發電機組應裝設快速自動起動及電源自動切換裝置,并具有連續三次自起動的功能。對于一類高層建筑,自起動切換時間不超過30s;對于其他建筑,在采用自動起動有困難時也可采用手動起動 裝置。機組一般應采用電起動,不宜用壓縮空氣起動。發電機組總臺數不宜超過2臺,單機容量一般在800KW及以下。高層建筑的消防自備電源對自備發電設備(自備應急發電機組)的要求有:(1)一類高層 建筑自備發電機組,應設有自動起動裝置,并能在30秒內供電;(2)二類高層建筑自備發電機組,當采用自動起動有困難時,可采用手動起動裝置。
用作
消防備用的柴油發電機組對于品質的要求很高,用好機組好服務回饋廣大客戶,歡迎大家前來選購。
起動迅速、操作維修方便。
大部分企事業單位像銀行,客流量大的商超,電子商務公司等都備有柴油發電機,遇到突然停電的情況,這個時候柴油發電機就派上用場了。啟動機組,只要保證柴油的供給,機組基本都能作為備用電源穩定供電,而且柴油機維護維修也很方便。
投資少,原料消耗成本低。能有效節省開支。
相比較其他的一些其他的備用供電設備,柴油發電機組價格比較實惠,而且其所消耗的原料(柴油)的價格也比較低。
消防備用柴油發電機組性能穩定,對環境的適應性能較強。柴油機本身出差率很低,比較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