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截至2017年底,呼和浩特市燃煤火電機組22臺,總裝機972萬千瓦。目前已經完成19臺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剩余的3臺進展順利,其中:內蒙古豐泰發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屬于供熱機組,于今年4月15日停暖后開始機組檢修和超低排放改造;內蒙古大唐國際托克托發電有限公司11、12號機組,已經完成脫硫、除塵系統的改造內容,預計今年下半年11號機組隨機組檢修過程中完成脫硝系統超低排放改造,12號機組預計2019年完成。
2015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2020年前,對燃煤機組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使所有現役電廠每千瓦時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電廠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對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堅決淘汰關停。按照三部委關于印發《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求內蒙古地區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暫不含W型火焰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達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發電機組,按照《關于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給予電價補貼,同時綜合考慮煤電機組排放和能效水平,適當增加超低排放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數。
對此,市環保局著力推進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及企業生產性鍋爐脫硫脫硝改造,僅2016年全市就完成了12臺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其中,內蒙古大唐國際托克托發電有限公司當年即完成5臺機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改造后的單臺機組主要污染物煙塵排放量從每年224噸減至34噸,減排190噸;二氧化硫排放量從每年1228噸減至224噸,減排1004噸;氮氧化物排放量從每年1568噸減至280噸,減排1288噸。2017年,該公司所有10臺上網機組全部完成改造并通過自治區環保廳驗收,11、12號機組雖然轉為自備機組(不再享受上網電價),也完成了脫硫、除塵的改造,按照計劃今年完成11號機組脫硝超低改造,2019年完成12號機組脫硝超低改造。內蒙古豐泰發電有限公司2臺20萬千瓦機組,也本著首府熱電廠一切從嚴要求的原則,主動向華能集團申請,于2017年完成了1號機組的改造工程,2018年10月前完成剩余2號機組相應工程。
目前,全市所有運行的符合改造要求范圍的機組改造工程,已經全部列入計劃,下一步將重點加強日常的運行監管,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通過自動在線聯網監測,實時監控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二是不定期現場檢查企業各項環境管理要求的執行情況;三是通過排污許可證完善企業的管理要求,對執行報告進行審核。